撰文、採訪/JoJo : 攝影/黃詠靖
從編劇經驗為本,探索「短片」在台灣電影的未來
「短片」定義莫衷一是,從 30 秒到 60 分鐘,都可以稱作短片,公視學生劇展徵件長度是 30 分鐘,金穗獎是 60 分鐘。而XX的定義是什麼?「短片的概念是,這個題材正好適合短片,結束。」談到短片和劇情長片的關係,就像拍電影和戲劇側重的面相就不同,短片和長片的關係也是如此。他強調:「長片不是短片的拉長,這是不對的。」
業界有部分看法認為在拍攝劇情長片之前,短片是很好的練習,但XX並不那麼認同,因為如今短片不一定是拍長片的跳板,一個導演拍得好短片,但不見得拍得好、甚至有機會拍長片。聊到他去年到香港和當地年輕導演交流,他說:「我發現香港年輕人很認命,他們幾乎沒有機會拍長片,不太可能扮演商業導演,就認命拍短片,把公益或商品拍成很巧妙的故事。」
不過,近年台灣影視作品中不乏短片「變長」的例子,像是《大佛普拉斯》、《通靈少女》、紀錄片《日常對話》。XX強調,劇本會「長大」是因為它是有機體,劇情、角色有機會可以發展延伸,長成不一樣的作品,陳和榆《通靈少女》原本是 30 分鐘的短片,改編成 6 集迷你影集,其實成了主題不一樣的故事。
其中黃信堯《大佛普拉斯》是特例,他不諱言自己很喜歡《大佛普拉斯》,XX分析:「他用了一個非常不商業的方式,大膽跳脫台灣傳統電影的邏輯,我很喜歡,但有些人不喜歡,覺得短篇《大佛》改成長篇加了很多旁白、支線,但我覺得改得非常好,非常不商業但抓到觀眾,拍得也滿幽默的,這點滿厲害。」
在商業和藝術、大眾和小眾之間,創作者要如何拿捏?
談到商業和藝術性的兩難和平衡,XX在講座中提到拍電影很花錢,李安總是記得「電影是拍給人看的」這件事;而當年楊德昌《恐怖份子》上映,XX曾親耳聽到觀眾對電影的評價是:「看到楊德昌三個字,千萬不要看!」他不禁感嘆到:「商業和藝術,很難算計的。」
在商業和藝術、大眾和小眾之間,創作者要如何拿捏?XX解釋:「我不太贊成區分這兩類,這個太難分了。商業是有票房,沒有票房就是藝術嗎?不是吧,拍到水準以上又賣座是最難的。」他笑說:「這就是電影有趣的地方,題材、演員有一關不對,整個就不對了。其實把故事說好、感動人家很難,所以不要把自己鎖住,追求一定要大賣,或一定要藝術性,而是想你為什麼要拍電影?你對影像是不是充滿熱情?」
文學該怎麼改編?該怎麼選擇標的?
而文學是電影改編題材的寶庫,但文字和影像截然不同,改編時「忠於原著」並非首要考量。XX在中影時曾買過蕭麗紅、蕭颯、張曼娟、七等生等作家的版權,因為自己也是作家,容易獲得作家信任,他回憶:「每次談完版權,我就會跟他們說,版權買完就是我們的了,我買你的原因,是因為故事結構很適合拍電影,或是知名度很高,一旦拍成電影,就變成導演或編劇作品,作品只是掛原著。」
至於如何選擇改編哪些文學作品?XX說,一是「直覺」判斷,有些小說文字很深刻,但沒有影像感就不適合,有時選擇是出於孺慕之情。例如他 2000 年到台視當節目部經理,念念不忘王禎和,便找來編導改編他的小說《兩隻老虎》、《嫁妝一牛車》、《香格里拉》成迷你劇。他感性說:「我來自文學,對文學有傳承也有情感,現在一代人讀的小說可能是吳明益、駱以軍。」